作者:PatientsForce 營運長 Evie Wang
在台灣癌症治療體系中,許多高價抗癌藥物雖已納入健保給付,但當患者不符合給付條件時,仍需自費用藥,而不同醫院之間的自費價格差異長期存在,台灣醫院對癌症標靶藥物的訂價幅度具有顯著差異,深具研究價值。
研究以全台90家醫院為樣本,分析兩種已納入健保給付的口服標靶藥物價保核價為基準。結果顯示,醫院肺癌標靶藥物訂價高於健保核價介於 0%至30%,中位數約 20%;乳癌標靶藥物則介於 0%至37%,中位數約 15%。進一步分析發現,加成幅度與醫院體系、宗教屬性以及區域市場結構均存在統計上顯著關聯。例如,公立大學附設醫院與部分宗教背景醫院採取高加成的比例相對較高,而不同健保業務分區之間也呈現明顯差異。
研究指出,醫院自費訂價的差異,某種程度也反映出台灣區域醫療資源與市場競爭環境的落差。在部分醫療資源較為集中的區域,市場競爭程度與價格策略呈現不同關係,而在競品存在的乳癌藥物市場中,縣市層級的市場集中度(HHI)與訂價加成仍呈現顯著相關。
對藥廠從業者而言,這項研究也揭示了一個常被忽略的現象:在業界普遍討論「藥價黑洞」的同時,即使藥品已經歷過健保談判與供應鏈價格調整,患者在最終取得藥品時,在醫院端仍有價格差異。換言之,藥物是否可近(access)並不僅取決於是否納入給付,也與醫院的訂價策略密切相關。
在此背景下,研究也引發另一項值得產業與政策討論的議題:當患者必須自費用藥時,醫院釋出處方箋、由社區藥局或市場通路供應自費藥品應較符合病人利益。國際上部分醫療體系採取醫院與社區藥局分工模式,使患者可依處方於不同通路取得藥物,價格亦更具市場彈性。對台灣而言,這樣的制度討論不僅涉及藥價治理,也牽涉醫院治理模式、藥物流通管理以及病人取得治療的公平性。隨著癌症新藥持續問世、治療成本逐年提升,如何在醫療品質與市場機制之間取得平衡,將可能成為未來醫療政策與產業共同關注的重要議題。
另一方面,近年來藥廠透過病人支持計畫(Patient Assistance Program, PAP)在一定程度上協助患者減輕用藥負擔,例如提供用藥教育、療程支持或部分費用協助。然而,在癌症新藥價格動輒每月數萬元甚至十餘萬元的情況下,若患者未能符合健保給付條件,自費治療本身仍是沉重負擔。當不同醫院之間存在最高可達 30% 的價格差距時,以部分口服標靶藥一年療程計算,患者可能因此額外增加近30萬元的支出。
在這樣的情境下,即使PAP能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,仍難完全抵銷價格差異帶來的衝擊。若未來在制度設計上能適度引入更具透明度的自由市場機制,例如在合規前提下由醫院釋出處方、讓患者可於不同藥事通路取得藥品,或許有機會在維持醫療品質與用藥安全的同時,讓價格更接近市場競爭水準,進一步提升癌症治療的可近性。
參考文獻
- 王怡文, 台灣醫院癌症藥物自費加成之相關因素探討,陽明交通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,2025


